凛冬将至,雾霾锁城。
英国路透社
10月30日
英国财政大臣菲利普•哈蒙德29日表示,英国将对那些制造或进口可再生材料含量低于30%的塑料包装者征收新税。该措施将于2022年4月开始实施,这项税收将鼓励企业在生产塑料包装时使用可再生材料,这可能会增加对可再生材料的需求。
说起环保税,相信很多人都比小编更了解,毕竟都是您白花花的银子。但相信更大一部分人对这个税是模糊的,是需要申报还是硬性上缴?是利好还是利空?眼看环保税自征收开始已经三次了,税收一方面是对企业的硬性要求,另一方面对企业来说也确实是不小的财务支出,希望朋友们还是认真了解,建议收藏。
先来了解下环保税的来龙去脉
看完了关于环保税的图解,再来了解下10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内容自行查阅。
关于应税污染物适用问题,通知明确,燃烧产生废气中的颗粒物,按照烟尘征收环境保护税。排放的扬尘、工业粉尘等颗粒物,除可以确定为烟尘、石棉尘、玻璃棉尘、炭黑尘的外,按照一般性粉尘征收环境保护税。
关于税收减免适用问题,通知明确,依法设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堆肥厂,属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其排放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依法予以免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任何一个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没有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法不予减征环境保护税。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关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监测计算问题,以及关于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配合问题。
除了这些条条框框的概念性内容,小编还找了一些关于环保税的问题,大家可以参考看看!
企业的大气、水污染物排放达标也要征收环境保护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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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针对大气、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征收,即不管是达标排放的污染物还是超标排放的污染物都要征税。
哪些情形不属于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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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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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对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分别作了规定:
(1)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2)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3)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4)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是指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贮存或者处置的固体废物的数量,不包括符合环保标准的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的数量。噪声按分贝数确定,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是指实际产生的工业噪声与国家规定的工业噪声排放标准限值之间的差值。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了哪些暂予免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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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了5项暂予免税的情形:
(1)为支持农业发展,对农业生产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予免税。
(2)考虑到现行税制中已有车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对机动车的生产和使用进行调节,对促进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对机动车、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免征税。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免缴排污费,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向环境达标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予免税。
(4)为鼓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纳税人符合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暂免征税。
(5)国务院批准暂免征税的其他情形。
环境保护税有优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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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不同,《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设置了两档减税优惠,即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30%的,减按75%征税;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
我们是一家处理医疗垃圾的公司,请问能否享受税法关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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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不属于生活垃圾,不能享受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的优惠政策。但危险废物作为固体废物的税目,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我们是一家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需要缴纳环保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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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根据《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属于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的危险废物,在委托第三方处理的费用中已经交过处理税费了,是否还需要缴纳环保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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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规定,应税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
固体废物是所有的都需要缴纳环保税呢?如何界定哪些需要缴纳呢(如纸箱等废包装材料、报废塑料支架等通过审批的环评中分析为一般工业固废)?“税法”中只在“附表1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中“其他固体废物”是指所有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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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所列应税固体废物包括煤矸石、尾矿、危险废物、冶炼渣、粉煤灰、炉渣、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所称其他固体废物的具体范围,依照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确定”。
企业有多个污染物排放口的,如何计算征缴纳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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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从两个以上排放口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对每一排放口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分别计算征收环境保护税。企业有两个以上污染物排放口的,应当对每个排放口分别按月计算污染物排放量,按季申报缴纳税款。
我单位有自己的监测人员和监测设备,请问我们自行监测的数据能否作为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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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自行对污染物进行监测所获取的监测数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在计算环境保护税时视同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
计算环境保护税需要监测污染物排放量数据,是不是增加了纳税人环境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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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共有自动监测、委托监测机构监测、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以及抽样测算方法核定计算等四种,并没有强制要求所有纳税人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监测,纳税人有多种计税方法可供选择,因此在制度设计上,没有增加纳税人的监测成本。同时,为了减轻企业监测投入负担,对安装使用属于《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中列举的环境监测设备的纳税人,可按10%的比例抵扣企业所得税。
我是企业的财务会计,以前是环保部门确定排污费后,由我们缴费,现在需要我们自行计算,感觉比较困难,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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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9环保咨询热线、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方式向税务机关咨询。
同时,企业也要加强内部环保和财务部门人员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环境保护税的计算和纳税申报工作。
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浓度低于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时,如何申报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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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减征的纳税人应填写相应大气污染、水污染物的按月计算报表以及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并在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中填报月均浓度、最高浓度、执行标准、标准浓度值和减免性质代码(或名称)项目等栏次申报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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