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提高农民施用有机肥意识问题
生物有机肥是一种新型肥料产品,对优化农业投入品品种结构、改良土壤、提高肥力和改善作物根际微生物群等具有积极作用。农业部2015年制定的《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在化肥使用结构上要实现“两优化”:优化氮磷钾配比,促进大元素与中微量元素的配合;优化肥料结构,加快推广缓释肥、水溶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将生物肥料作为加快新产品推广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微生物肥料推广应用。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农民通过施用有机肥的方式保持和提高土壤地力,走出偏施化肥的误区。同时,各级农业部门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学施肥的培训力度,以他们为抓手和切入点,推动有机肥施用,引导农民逐步走上科学施肥的路子。
下一步,农业部将把生物有机肥作为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的一项重要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和培训力度,让农民了解生物有机肥在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改良作物品质、减轻农业面源污染等方面的功效,提高施用生物有机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关于加强有机肥质量监管问题
农业部和工商总局高度重视有机肥产品质量监管问题,结合各自职能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有机肥产品登记管理。强化有机肥原料管理,严把产品准入关,确保登记的有机肥产品安全、有效。
二是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据统计,2016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包括有机肥在内的肥料违法案件1.4万件,案值1.07亿元,罚没金额7300万元,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
三是加强有机肥产品监督抽查。各级农业、工商部门在用肥高峰季节,组织开展肥料监督,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和合法企业权益。
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工商总局等部门,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形成具有操作性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生物有机肥的监督管理,重点从肥料登记、市场监管和科学施用等方面开展工作,引导生物有机肥产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维护生物有机肥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三、关于推广施用有机肥实用技术问题
近年来,农业部组织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针对不同地区土壤类型和农业生产实际,集成推广了一批增施有机肥改土培肥等技术模式:一是在畜禽粪便、秸秆资源丰富地区,建设小型堆沤设施,集中积造利用农家肥;二是结合测土配方施肥,制定有机无机合理配比的科学施肥配方,增施生物有机肥;三是通过果园种草、秸秆覆盖、绿肥还田等方式,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四是依托大中型沼气设施,建设储运设备和田间管网,将沼液沼渣无害化处理后施用。
下一步,农业部将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和湖南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等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技术优势,通过技术指导服务、建立试验示范田、开展技术培训等方式,指导农民,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掌握科学施用生物有机肥的技术,普及有机肥积造施用知识。
四、关于制定鼓励施用有机肥的政策问题
近年来,农业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批推动有机肥使用的政策措施。
一是实施财政补贴。农业部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的实施,重点支持有机肥的利用。北京、上海、江苏等省财政也安排专项资金,引导农民购买和应用商品有机肥,每吨补助标准在150—480元。
二是政府购买服务。黑龙江、江苏、湖南、广东等地采取政府向有机肥生产企业、规模化养殖场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承担服务的企业或社会化服务组织将有机肥运送、施用到田,形成多元化、市场化有机肥生产施用运营服务模式。
三是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国家对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同时,在所得税政策方面,为鼓励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以及技术改造,国家专门出台了研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属于普惠性政策,符合条件的生物有机肥生产企业均可依法享受。
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地方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加强论证,不断完善鼓励有机肥生产使用的财政、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有机肥产业健康发展,加快生物有机肥的推广应用。来源: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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