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扶持计划的通知
申报时间
7月17日-8月3日
资助金额:最高3000万元
支持领域:
高效节能产业。重点发展电机及拖动装置、节能监测、余热余压利用、锅炉窑炉等节能技术和装备,新型节能建筑材料、高效节能照明产品、高效节能电器以及节能汽车等节能产品。
先进环保产业。重点发展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污染监测、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理处置、噪声污染控制、生态修复、清洁生产等领域环境治理技术和装备以及环保材料与药剂等。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重点发展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建筑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生物质废弃物循环利用以及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等。
节能环保服务业。重点发展节能服务业、环保服务业、再制造服务业等。
扶持计划类别:
1.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股权资助)
2.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贷款贴息)
3.市级工程实验室扶持计划(直接资助)
二、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扶持计划的通知
申报时间
7月17日-8月3日
资助金额:最高3000万元
重点扶持领域:
智能电网。重点扶持输电线路状态检测装置及系统、柔性交直流输电关键设备、高压直流输电关键设备、智能变电配电设备及系统、智能用电设备及系统、智能电网通信信息平台等。
太阳能。重点发展薄膜太阳能电池、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新型太阳能电池、太阳能并网发电、太阳能玻璃、太阳能光热利用、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及太阳能-LED光电产品等。
核能。重点发展核电配套装备制造、核电信息技术、核电站建设与运营综合服务系统及核电供应链服务平台等。
风能。重点发展风电控制装备、风力发电设备及新型风机设备制造等。
生物质能。重点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焚烧炉排和烟气处理装备及其他生物燃料等。
储能电站。重点发展储能材料、储能装备、储能电站建设及应用(技术)等。
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等。
页岩气。重点发展页岩气资源勘探、开采技术及装备等。
重点扶持专项:
(一)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扶持专项(股权资助)
(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扶持专项(贷款贴息)
(三)市级工程实验室组建扶持专项(直接资助)
(四)市级工程实验室提升扶持专项(直接资助)
(五)“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扶持专项(直接资助)
(六)国际认证扶持专项(直接资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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