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随着一纸“通知”发出,社保入税,西安市已率先打响“第一枪”!社保入税是必然,其它省市紧接着肯定会快速跟进!在此再一次提醒,软包装企业一定要合规经营,不要踩到社保政策红线,以避免给企业带来麻烦和损失!
编辑整理:华印软包装
素材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台网
社保入税真的来了!西安率先打响“第一枪”
3月6日,一份《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关于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流出,显示:2019年3月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移交税务征收,参保单位需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
划重点!主要内容有3点!
一、3月起执行!企业社保申报转到税务!
一度暂缓的社保入税,有了实质性的进度!西安市3月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移交税务征收!参保单位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了!
二、历史欠费追缴等工作税局不管!
国家已经多次强调,地方不得自行追缴社保。通知中也明确了,2019年2月及之前的医疗、生育等历史欠费,由原来的经办机构征收!
有两点需要说明:
1、欠费还是要征收的,但不是税局征收,至于执行力度如何,现在还不可知。
2、2019年3月之后的社保,全面由税局征收,应该会很严格。
三、大限将至,预计其它省市会相继跟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指出,2019年1月1日起,将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中间一度有不少地方传出消息,表示企业社保入税暂缓,甚至让很多人误以为企业社保可能不会真的由税务局征收。
但是,社保入税是必然!西安市打响第一枪,其它省市后续应该会跟进!
九种情形将被列入社保严重失信惩戒名单,别玩火自焚!
社保入税,意味着在社保缴纳强制性、严格性上将大大增强。企业一定要摒弃任何侥幸心理甭钻空子,否则就等同于偷税漏税玩火自焚!
根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九种情形将被列入社保严重失信、失范行为惩戒名单: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
(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
(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
(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
(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32种惩戒措施,失信者将寸步难行
进入社保失信黑名单,后果很严重!备忘录共明确了32条惩戒措施,社保领域的失信单位和个人将寸步难行。
一旦成了失信企业,将成为重点监督对象,并在财政补贴和资金支持,优惠政策支持,政府采购,政府项目合作,融资授信,保险购买,企业认证,评选表彰,土地供应,招标投标,乃至重组上市等方方面面受到限制或禁止。
毫不夸张的说,进入了社保严重失信惩戒名单,企业将在经营发展中寸步难行!
提醒!这五种情况必须要知道!
1、员工与单位签订资源放弃缴纳社保声明无效。
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
2、员工自己不想缴社保,是不行的。
对用人单位而言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3、不缴社保,用人单位需要全额承担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相关费用。
4、不缴、少缴社保,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可能还要面临承担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5、有几类人可以不用缴社保。包括:返聘退休人员、实习生、承包商派遣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和协保人员、非全日制用工、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派遣人员已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灵活就业人员。
新社保实施在即,注意3个重点!
2018年7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截至目前也已迎来实质性进展,作为企业,一定要格外关注这3个重点:
1、社保入税和失信惩戒名单制度的联合实施,让侥幸心理不可再取,企业少缴、不缴社保将会得不偿失。
2、企业的用工模式应该探索多元化,传统的全日制合同制用工方式或将发生改变,尤其内部合伙人模式或许会走红。
3、信息共享机制会使联合惩戒落实到实处,作为企业,只有尽快实现合规经营,才是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