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存在安全、消防隐患和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工商、环保、土地、规划、税务、质监、安监、消防、电力等手续不全的企业(特别是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和工业小作坊)。
最新消息,5月27日前,还没有停产的 5000 家 " 散乱污 " 企业将被停水停电,也就是说,给这些企业的时间,已经不到一周了。连日来,东莞的制造业弥漫着悲凉的空气。
自4 月18日东莞召开全市蓝天保卫战打响第一枪之后,东莞整治散乱污企业的步伐越来越快。作为今年环境整治铁任务的 5000 家 " 散乱污 " 企业淘汰计划,又将进一步提前了。
5月17日,市大气办发布《关于开展清理“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的通告》(简称《通告》)。根据《通告》,全市范围内将开展清理“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
《通告》要求,“散乱污”企业需在2018年5月27日前自行停产停业。自2018年5月27日起,各镇街(园区)将组织环保、工商、公安、安监、消防、质监、城管、国土等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未按要求停产停业的,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将采取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等措施,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并对责任人依法从严查处,清理执行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对于那些按要求停产停业的企业,凡符合整改提升条件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许可,符合环保、安全生产等有关要求的,则可恢复生产,纳入日常监管,否则一律予以取缔。由供水、供电部门对取缔关闭企业依法实施断水、断电,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断水断电后私拉私接。
根据有关文件,“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存在安全、消防隐患和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工商、环保、土地、规划、税务、质监、安监、消防、电力等手续不全的企业(特别是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和工业小作坊)。
● 注:以上内容整合自东莞时间网、东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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