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哥伦比亚调查机关发布2018年第136号法令,决定不对原产于中国的轮胎产品(海关税则号40112010)发起5年复审。该反倾销措施到今年6月13日正式终止。
聚胶了解到,2013年6月13日,哥伦比亚贸工部外贸司于颁布第0124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大客车或货运机动车径向和常规轮胎反倾销案作出终裁。根据终裁结果,哥方对税号为4011.20.90.00的常规轮胎不征收反倾销税,但对税号为4011.20.10.00的径向轮胎征收反倾销税,税额征收方法为:设定基价为5.37美元/千克。当报关FOB价低于基价时,税额为两者差价。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