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保部18日通报,截至15日,第四批的8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全部完成督察进驻工作,并由此完成了对全国31省(区、市)中央环保督察的两年全覆盖。
记者获悉,中央环保督察将不会就此告终结。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下一步,中央环保督察很有可能将以“专项督察”的形式继续。
督察处理力度逐批加大
自9月7日至15日,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先后从四川、青海、山东、海南、吉林、浙江、新疆和西藏八省(区)撤出,结束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察进驻。
8个督察组在督察进驻期间,一共收到近6万件群众举报,最后受理的有效举报为43015件,合并重复举报之后,共计向地方转办了39586件举报,占比约66%。
根据环保部提供的数据,对于督察组交办的39586件举报,截至9月15日,地方已办结35039件,办结率达88.5%。其中,责令整改32602家;立案处罚9181家,罚款逾4.6亿(46583.84万元);立案侦查297件,行政和刑事拘留364人;约谈4210人,问责5763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进驻期间,8个督察组与39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其中仅省级领导就达213人,部门和地市主要领导达183人。
上述数据表明,督察处理力度逐批加大。
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共受理群众举报35523个。其中,责令整改20359家,立案处罚7086家,共计罚款近3.4亿万元;立案侦查354件,行政和刑事拘留355人,约谈6079人,问责4018人。
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共受理举报26330件。其中,责令整改10512家,立案处罚5779家,罚款约2.4亿元;立案侦查595件,拘留287人;约谈4066人,问责2682人。
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共交办群众举报13316件,责令整改9617件,立案处罚2659件,罚款1.98亿元,约谈和问责人员分别为2176人和3287人,拘留310人。
办结率、罚款金额、约谈和问责人数等几项主要的数据都呈明显上升态势,显示出督察力度逐批趋严。
建立长效机制助推转型升级
在督察处理的同时,推动环保长效机制建设也是各地环保督察工作中的亮点之一。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四川组织开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本月将进行二审。条例提出,建立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四川还印发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行“环境保护责任一体明确、指标一体下达、成效一体考评”。
西藏出台《关于组织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落实环境保护相关要求的实施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也已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一审,预计本月进行二审。
海南8月底印发《关于做好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工作的通知》规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的,在推荐优秀干部中实行“一票否决”。
浙江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意见》,到2020年,将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全覆盖。
另外,以督察为契机,浙江多地还推动本地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浙江省衢州市上方镇被称为“中国碳酸钙之乡”,衢州市编制出台钙产业转型升级规划,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和资产整合;杭州市萧山区出台了《萧山区卫浴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卫浴企业全面排查,加强产业整合;温州市推进锻铸造业转型升级,通过督察整改,温州乐清大荆镇107家铸造企业全部淘汰拆除,龙湾区优选31家铸造企业整合为8家,并进驻铸造园区实现规模生产。
来源:阔途塑料网